阶梯电价: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,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分别为0.62元、0.61元。 第一个阶梯年用电量不超过3000度,每月电费按1元计算;第二个阶梯年用电量不超过4000度,每月电费按1元计算。 第一阶:2000-3000度电量每月电费标准为3元,第二阶:4000-7000度,每月电费标准为4元,第三阶:7000-10000度每天用电3毛6,每天电价1毛6。 以上是我自己整理的一些关于电价和电费的相关知识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!
1、居民用户应主动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更名、迁移及存量资产产权过户手续,新的电力用户办理变更手续时,可按照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。
2、电力用户申请办理阶梯电价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 a。使用的电压等级为10 kV及以上; b。月用电量在2000度以下; c。申请办理阶梯电价的用户,其应在电费中扣除因申请办理阶梯电价而产生的部分。 目前,全国各省市的第一档电价均已出台,而阶梯电价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未制定出来。
2、各地要加快推进电力交易机构建设,逐步扩大增量电力直接交易范围,鼓励增量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。
增量电力直接交易,是指将一次能源转化为电力的过程中,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源之间按比例交换的价格。 增量电力直接交易按销售电量执行阶梯电价,不分电量级别。 增量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后,可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,并将价格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。 增量电力资源包括水电、风电、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资源以及通过可再生能源基地、大型跨省输电通道送出至用电户,同时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清洁能源资源参与。 (二)居民用电实行“一户一表”制度的居民用户,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居民阶梯电价;未实行“一户一表”的居民用户、执行农业电价的农业生产用电户,继续执行现行销售电量和电价政策;在实行销售电量和电价政策的地区,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。
3、阶梯电价制度是以“保障民生用电”为出发点和落脚点。
目前,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,电力需求增速快,城乡用电水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益凸显。 实施阶梯电价制度可有效缓解用电紧张状况,有利于居民节约用电,同时提高电价的透明度。 但实行居民阶梯用电量电价有一个前提条件: 即在实施前已在电网企业办理了居民用户增容手续。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居民正常用电。
4、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,进一步加强对电力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,引导用户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用电。
三档电费 三档电价:第一档是用电量在3000度以内,第二档是用电量在4000度以内,第三段是用电量达到7000度以上。 第一档年用电量不超过3000度的电价=0.62元/千瓦时; 第二档年用电量不超过4000度的电价=0.61元/千瓦时(第一档年用电总容量未超过3000千瓦时的电量,第二和第三档年用电总量已超过3000千瓦时的电量)。 第三挡年电费=6000-10000度(第四个档位为10000度以上),如:某用户每月用电量6000度,每天的电费为1元(如:每天3000度电,按第一阶梯电价执行,每月5元;5000-10000时按第二阶梯电价执行,每月4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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